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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走就該把自己的東西都帶走,
留下一堆雜物!
已經幫忙搬過兩次家了!
有點懶的再幫人家打包!


既然如此無情無義,
我也不需要再委屈求全!


年後再清了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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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