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的新聞讓我看到厭煩,


也讓我看到火大,


犯錯的人固然要受到懲罰,


但軍人也是人,


不是誰爆料,


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,


就要要求軍方把人關起來,


難道只要是軍人就不用法定程序嗎?


隨便一個人說他怎樣,


就要把人關起來嗎?


那大眾的行為跟洪仲丘遭受的行為有什麼不一樣!


 


爆料的人總是匿名,


怕什麼呢?


媒體說要是爆料的人曝光,


會遭到報復,


會影響他以後的前途,


真是讓我啼笑皆非,


現在是什麼時代了!


不過,


這是軍方養出來的壞習慣,


只要看誰不爽,


不管是黑函,


匿名爆料,


軍方一定處理,


貫有的惡鬥方式!


 


做錯事的人是一定要遭受懲罰,


但一定要完成所有的調查跟證據的呈現,


這才是合法的!


每個人都人生父母養的,


不是軍人就得例外!


 


我真是不懂,


為什麼軍人在台灣變成一個弱勢團體,


只要扯到什麼議題,


不管對錯,


就是得道歉,


對也要道歉,


錯也要道歉,


為什麼要這麼仇視軍人?


就因為沒戰爭嗎?


難怪菲律賓瞧不起我們!


因為台灣的軍人很孬,


沒什麼好怕的!


 


那好吧,


國軍解散吧,


不用再去出動不屬於我們任務的救災,


不用再去保護我們的領土,


不用再背負米蟲的罪名,


不用再被政客惡搞,


自己的家自己顧,


就這樣了吧~~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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