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的新聞讓我看到厭煩,
也讓我看到火大,
犯錯的人固然要受到懲罰,
但軍人也是人,
不是誰爆料,
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,
就要要求軍方把人關起來,
難道只要是軍人就不用法定程序嗎?
隨便一個人說他怎樣,
就要把人關起來嗎?
那大眾的行為跟洪仲丘遭受的行為有什麼不一樣!
爆料的人總是匿名,
怕什麼呢?
媒體說要是爆料的人曝光,
會遭到報復,
會影響他以後的前途,
真是讓我啼笑皆非,
現在是什麼時代了!
不過,
這是軍方養出來的壞習慣,
只要看誰不爽,
不管是黑函,
匿名爆料,
軍方一定處理,
貫有的惡鬥方式!
做錯事的人是一定要遭受懲罰,
但一定要完成所有的調查跟證據的呈現,
這才是合法的!
每個人都人生父母養的,
不是軍人就得例外!
我真是不懂,
為什麼軍人在台灣變成一個弱勢團體,
只要扯到什麼議題,
不管對錯,
就是得道歉,
對也要道歉,
錯也要道歉,
為什麼要這麼仇視軍人?
就因為沒戰爭嗎?
難怪菲律賓瞧不起我們!
因為台灣的軍人很孬,
沒什麼好怕的!
那好吧,
國軍解散吧,
不用再去出動不屬於我們任務的救災,
不用再去保護我們的領土,
不用再背負米蟲的罪名,
不用再被政客惡搞,
自己的家自己顧,
就這樣了吧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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