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看了很多關於修民法這事的爭議,

也看了兩派人馬的舌槍唇戰,

在我感覺,

挺的人不太看法規內容,

只會一昧的言語攻擊反對的人,

攻擊某宗教跟團體!

反而是反對的人條理分明,

但卻對無理之人無法招架!

其實有點不懂,

人類的性別就只有兩種,

就算一個女人說她的性向是男人,

但不能否認的她的生理就是個女人,

男人也一樣!

同性戀一直都是心理問題,

還怪到基因突變咧!

那生理的部分怎麼沒突變?!

大自然就是這樣,

別跟我扯也有雌雄同體,

就算是雌雄同體為了繁衍是會變性的!

 

 

修法不得馬虎,

因為差一個字就差很多,

「得」跟「應」的意義可不同!

教育更是得謹慎,

我真的只想我的孩子學到尊重他人,

而不是性別錯亂! 

 

而最讓我看不起的是那些亂挺的藝人,

你們到底看過要修的法了沒?!

想過修了之後的影響了沒有?!

公眾人物更應謹言慎行,

因為粉絲會模仿!

 

接下來可能又有一堆人上街遊行,

但是我不想再看到裸露狂出現,

你們這種人自己都不尊重自己了,

還要指責別人歧視你?!

 

台灣其實已經很開放了,

大部分的人都能接受同性朋友要結婚,

戶政事務所也能註記了不是嗎?!

保險法在多年以前受益人也可以是同居人了不是嗎?!

醫療法近年也開放讓伴侶簽署了不是嗎?!

請自重吧,

那些誇張的行徑及攻擊言語,

只會讓我漸漸的討厭彩虹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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