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看了很多關於修民法這事的爭議,
也看了兩派人馬的舌槍唇戰,
在我感覺,
挺的人不太看法規內容,
只會一昧的言語攻擊反對的人,
攻擊某宗教跟團體!
反而是反對的人條理分明,
但卻對無理之人無法招架!
其實有點不懂,
人類的性別就只有兩種,
就算一個女人說她的性向是男人,
但不能否認的她的生理就是個女人,
男人也一樣!
同性戀一直都是心理問題,
還怪到基因突變咧!
那生理的部分怎麼沒突變?!
大自然就是這樣,
別跟我扯也有雌雄同體,
就算是雌雄同體為了繁衍是會變性的!
修法不得馬虎,
因為差一個字就差很多,
「得」跟「應」的意義可不同!
教育更是得謹慎,
我真的只想我的孩子學到尊重他人,
而不是性別錯亂!
而最讓我看不起的是那些亂挺的藝人,
你們到底看過要修的法了沒?!
想過修了之後的影響了沒有?!
公眾人物更應謹言慎行,
因為粉絲會模仿!
接下來可能又有一堆人上街遊行,
但是我不想再看到裸露狂出現,
你們這種人自己都不尊重自己了,
還要指責別人歧視你?!
台灣其實已經很開放了,
大部分的人都能接受同性朋友要結婚,
戶政事務所也能註記了不是嗎?!
保險法在多年以前受益人也可以是同居人了不是嗎?!
醫療法近年也開放讓伴侶簽署了不是嗎?!
請自重吧,
那些誇張的行徑及攻擊言語,
只會讓我漸漸的討厭彩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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